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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章 摄魂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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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太子缓缓睁开眼睛,现在这是哪里?

    身周都是潮湿的泥土,面前的泥土中还有一些白花花的什么东西。难不成还是梦?

    伸手拔开土层,露出了天光,挺身坐起,向周围四顾,“怎么在这里?”眼前是一堵高高的灰暗的水泥围墙,围墙下有一辆不知趴窝了多久的锈迹斑斑的桑塔纳轿车,背后是一栋老楼,一棵两层楼高的树冠巨大如伞盖的枇杷树就在自己头顶,暗淡斑驳的天光从伞盖似的树冠缝隙中洒下来,洒在太子身上。

    这地方太熟悉了,太子每天从自己家的阳台往下一看,就正看到这个地方。这是小区里最后面一栋楼和小区围墙的一个夹缝,这夹缝宽度也就两米左右的样子,这老楼的二楼,就是太子住的地方。

    因为围墙离着楼太近,又有这棵据说树龄很长不能轻易砍掉的树,因此有些人觉得不安全,容易进小偷,所以不愿意租,太子就以很便宜的价格租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我怎么在这里?难道是梦游了?还挖个坑把自己埋起来了?”太子看着屁股底下的坑,喃喃自语。

    此时天光微明,看起来像是清晨五六点钟的样子,看来自己最多睡了两三个,这两三个小时中,在梦里遇到了那么多的事,在梦外还梦游!梦里梦外真是忙呀!

    想到了梦,解开满是泥泞、草屑的衣服,看看自己的胸膛,没有枪伤,只是昨晚被猫王头攻击弄伤的肋骨有点隐隐作痛,不过也基本无碍了,看来梦游挖坑,也不是完全没好处的,倒是可以省去去医院的钱了。

    太子爬起来,拍拍屁股上的泥土,往家走。

    太子前脚刚走,他刚刚睡过的那个土坑里,探出了一个白花花的骷髅爪子,将太子翻起来的土,又填了回去,末了还拍拍平。

    回到家,太子一头钻进浴室里,痛痛快快的洗了个热水澡,洗完澡出来,把昨天穿的那身脏的不像样的衣服,塞进洗衣机里清洗。

    一边塞着,一边把口袋里的东西都掏出来。一个已经被砸烂了的手机,钱包,几个硬币,然后……,“这是?”太子看着从口袋里最后掏出来的那个铃铛,彻底懵了。

    铃铛是黑色的,不知道是什么做的,看起来非金非石,而且也不是纯黑色,黑色中又泛着点暗红色的光华。

    这铃铛串在一条链子上,链子是黑色金属做的,铃铛和链子相接的地方,有一个环扣,环扣上镶嵌了一块菱形的黑色宝石,宝石切割的好像钻石一样,数不清的平面在灯光下熠熠生辉。这链子,这铃铛,还有这宝石,做工都非常精致,又因为整体是黑色的,所以给人以一种神秘华贵的美,这东西绝对堪称一件艺术品。

    太子却看的冷汗下来了,“有没有搞错呀,我把梦里的摄魂铃偷出来了!”梦里蛇尾灰衣鬼用来招魂的铃铛,虽然当时太子没来得及仔细看,但这东西入手的感觉告诉他,绝不会错。

    瞪着这个铃铛看着,太子心中非常复杂。如果这铃铛在,那么那个梦就不只是个梦那样简单了,可如果不是梦,那又是什么呢?

    如果摇响它会出现什么事呢?自己会回到梦里那个地方,等待着血尽而亡,还是会招个什么鬼魂来呢?不论是哪种,都危险的紧。

    但人往往就是有这种特性,越是危险的越是抑制不住好奇心,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,太子终于还是翻转手腕,摇起了铃铛。

    但铃铛没有响,太子疑惑的再用力摇摇,铃铛还是一声不响。太子拿起来对着灯,向铃铛缝里仔细看,马上就明白了它不响的原因,因为铃铛里没有核。也就是说这是一个根本不会响的铃铛。

    太子觉得自己头皮发麻,梦里的铃铛带回到了现实里,梦里响了一整晚的铃铛,实际上却是根本不会响的。

    太子突然想到一件事,会不会猎魔人剑柄上坠着的那个宝珠,其实不是宝珠,而是一个比这块头大许多的摄魂铃?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这个时候,在离上海不远的杭州市,风景如画的西湖边,这个时节正是桃花开的绚烂的时候。

    清早起来,泡上一杯今春新采的春茶,赏着缤纷如海的桃花,真是别具风雅。

    此时,就有这样风雅的三个人,在品茶闲聊。不对,准确的说应该说是两个人,至于第三个人吗,就算他做着再风雅的事,他那个形象也风雅不起来了。

    蒙哥把昨天晚上猎魔人出现那档子事,从头到尾的说了一遍,说到口干舌燥,拿起茶来喝了一口,咂咂舌头,对他对面一个穿着洁净的白色中式旗装的男子,说道:“哎,这日子看来又要不得安宁了。”

    白色旗装男子,优雅的用杯盖滤着茶水上漂浮的茶叶,“猎魔人虽然难对付,不过一个半个的也掀不起大浪,蒙哥兄不必太过忧虑。”

    “容大人您守着这片湖光水色,有自己的基业,又与教会有着渊源,区区猎魔人自然是不在话下,但这猎魔人独往独来、神出鬼没,这里离上海又近,还是小心为上,我们这一带的血族还都指望您呐”蒙哥说的那叫一个诚恳。

    “我闲云野鹤一个,蒙哥兄实在是太高抬我了。”被称为容大人的男子,淡笑着说道。

    “容大人一向低调,我就不多说了,连夜赶来,让您有个防备,我也就安心了,这就回去了。”蒙哥说完,站起身来。

    “还请蒙哥兄稍待片刻,今年下来的新茶,我正想让人给你送些去尝尝,既然你亲自来了,就正好了。”说着转头,对坐在他身旁的一个青年,道:“阿彦,去包一包茶叶来,再把我新得的那套白瓷茶具一起包上。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那个叫阿彦的年轻人快步走了,不多久就转回来,手里拿着一个包裹的很严实的盒子。

    那位容大人接过盒子,亲手递到蒙哥手里。

    包裹入手沉甸甸的,绝不只是茶叶和茶具这么简单,蒙哥心里立刻就乐开了花。这个容闳果然是上道呀,而且事情做的让人心里真是舒坦,可不像那个艾德华·岗兹,平时给点赏赐,就好像别人都是孙子,都是他养的狗一样。

    蒙哥欢天喜地的捧着盒子走了,容闳放下手上的青花茶盏,接过阿彦递上来的一个白瓷盖碗,打开一看,皱了皱眉头,道:“啰七八嗦的说了这么久,害得我的早餐都不新鲜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立刻给您换新鲜的来。”阿彦连忙捧着碗转身走了。

    不过眨眼工夫又转了回来,再次把白瓷盖碗捧到容闳跟前。

    容闳揭开碗盖看了看,只见里面红色的液体,还在冒着热气,点了点头,揭开一个小罐子,伸出小拇指,用指甲挑起罐子里的一点粉末,调入红色液体中,闻了闻,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。

    托起这碗红色的液体,浅酌慢饮,就好像品尝这世上最纯美的香茶,“我虽然种茶,但我从不喝茶,新鲜的血液里调上纯正的檀香,才是我最喜欢的。”

    (上周实在是太忙了,所以更新不足,实在是对不住大家,这周会用力的写,拼命的写,希望大家继续支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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